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8.我不仅被天使告知,而且有时还蒙恩亲眼看到,主在天堂实实在在看似一轮太阳。因此,我很乐意用几句话来讲述我对主显为太阳的所见所闻。主并非在天堂,而是在众天堂之上看似一轮太阳;不是直接在头顶上,或在天顶,而是在天使面前正当中的高处。从相当远的距离看,祂出现在两个地方,一个在右眼前面,另一个在左眼前面。在右眼前面,祂看似一轮太阳,可以说光辉和大小恰如尘世太阳。但在左眼前面,祂看似一轮月亮,而非一轮太阳,可以说亮白和大小恰如我们地球的月亮,只是更光辉,周围还环绕着许多小月亮,可以说其中每一个都是一样的洁白和辉煌。主在两个地方看上去如此不同,是因为每个人都照着他接受主的品质而看见主。因此,那些以爱之良善接受祂的人以一种方式看见祂,那些以信之良善接受祂的人以另一种方式看见祂。那些以爱之良善接受祂的人看祂就像一轮太阳,这太阳照他们对主的接受而火红炽热;这些人在祂的属天国度。而那些以信之良善接受祂的人则看祂像一轮月亮,这月亮照他们对主的接受而洁白明亮;这些人在祂的属灵国度。这是因为爱之良善对应于火;因此,“火”在灵义上是指爱;信之良善对应于光,而“光”在灵义上是指信。
主之所以出现在眼睛前面,是因为属于心智的内层通过眼睛观看,出于爱之良善通过右眼观看,出于信之良善通过左眼观看。事实上,无论对天使还是世人来说,右边的一切事物皆对应于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的一切事物皆对应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信之良善本质上是源自良善的真理。
注:主在天堂看似一轮太阳,并且就是天堂的太阳(1053, 3636, 3643, 4060节)。主被那些在对主之爱居于主导地位的属天国度的天使看为一轮太阳,被那些在对邻之仁和信居于主导地位的属灵国度的天使看为一轮月亮(1521, 1529-1531, 1837, 4696节)。主在右眼前面正中间的高处看似一轮太阳,在左眼前面看似一轮月亮(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4321, 5097, 7078, 7083, 7173, 7270, 8812, 10809节)。主看似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1531, 7173节)。主的神性本身远在祂在天堂的神性之上(7270, 8760节)。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表示爱(934, 4906, 5215节)。“圣火”或“天上的火”表示神性之爱(934, 6314, 6832节)。“地狱之火”表示对自我和尘世的爱,以及这些爱的一切欲望(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来自它(4906, 5071, 6032, 6314节)。“光”表示信之真理(3195, 3485, 3636, 3643, 3993, 4302, 4413, 4415, 9548, 9684节)。左眼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右眼的视觉对应于它们的良善(4410, 6923节)。在人右边的事物与真理所源自的良善有关,在人左边的事物与源自良善的真理有关(9495, 9604节)。
917.“各从自己的族类”表示成双成对。这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即:“凡洁净的每样七对”、“凡不洁净的每样两个”进入方舟(创世记7:2, 3, 15);而此处说它们“各从自己的族类,都出了方舟”。其原因在于,现在主把一切事物都带入秩序,好叫它们能代表家族或宗族。对重生之人来说,良善和真理,或仁的事物和信的事物彼此关联,就像血亲和姻亲关系,因而就像来自同一个祖先或世系的家族,和在天堂一样(685节)。这就是主带给良善和真理的秩序。具体来说,本节的意思是,一切良善,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关注自己的真理,就好像这些真理与它们在婚姻中相结合一样。正如仁总体上关注信,良善在每个细节上也都关注真理。因为总体若不是细节的产物,就不是总体。总体正是从细节获得其存在,并凭它们而被称为总体。对每个人来说,情况都是这样:人总体上如何,他在其情感和观念的一切最小细节上就如何。他由这些细节构成,或这些细节使他成为总体上的样子。因此,那些已经重生的人,在最小细节上会成为他们总体上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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